注:1.超級電容、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無純電動續駛里程要求。
2. M1類是指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,座位數不超過九座的載客車輛。
N1類是指最大設計總質量不超過3500kg的載貨車輛。
二、新能源乘用車技術標準
純電動乘用車和燃料電池乘用車不屬于車船稅征稅范圍。免征車船稅的插電式混合動力(含增程式)乘用車應符合以下標準:
工況純電續駛里程低于80km的插電式混合動力(含增程式)乘用車B狀態燃料消耗量(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)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準中對應限值相比小于70%。工況純電續駛里程大于等于80km的插電式混合動力(含增程式)乘用車,按整車整備質量(m)不同,其A狀態百公里耗電量(Y)應滿足以下要求:m≤1000kg時,Y≤0.014×m+0.5;1000kg
三、新能源客車技術標準
免征車船稅的新能源客車應同時符合以下標準:
1.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(Ekg)不高于0.24Wh/km·kg;
2.非快充類純電動客車電池系統質量能量密度要高于95Wh/kg,快充類純電動客車快充倍率要高于3C,插電式混合動力(含增程式)客車節油率大于40%。
四、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技術標準
免征車船稅的新能源貨車和專用車應同時符合以下標準:
1.裝載動力電池系統質量能量密度不低于95Wh/kg;
2.純電動貨車、運輸類專用車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(Ekg)不高于0.49Wh/km·kg,其他類純電動專用車噸百公里電耗(按試驗質量)不超過10kWh。
五、燃料電池商用車技術標準
免征車船稅的燃料電池汽車應符合以下標準:
燃料電池系統的額定功率不低于驅動電機額定功率的30%,且商用車燃料電池系統額定功率不小于30kW。
附件5:
新能源汽車產品專項檢驗標準目錄
序號 | 檢驗項目 | 標準名稱 | 標準號 | 備注 |
1 | 儲能裝置(單體、模塊)
| 電動汽車用鋅空氣電池 | GB/T 18333.2-2015 | 6.2.4、6.3.4 90°傾倒試驗對水系電解液蓄電池暫不執行。 |
車用超級電容器 | QC/T 741-201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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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循環壽命要求及試驗方法 | GB/T 31484-2015 | 6.5工況循環壽命結合整車可靠性標準進行考核。 | ||
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及試驗方法 | GB/T 31485-2015 | 6.2.8、6.3.8針刺試驗暫不執行。 | ||
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電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| GB/T 31486-20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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儲能裝置 (電池包) | 電動汽車用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包和系統第3部分:安全性要求與測試方法 | GB/T 31467.3-2015 | 對于由車體包覆并構成電池包箱體的,要帶箱體/車體測試;電池包或系統尺寸較大,無法進行臺架安裝測試時,可進行子系統測試。 | |
儲能裝置(單體、模塊、電池包) | 汽車動力蓄電池編碼規則 | GB/T 34014-2017 | 實施時間以工業和信息化部《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》要求時間為準。 | |
2 | 電機及控制器 | 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系統第1部分:技術條件 | GB/T 18488.1-2015 | 5.6.7電磁兼容性結合GB/T 18387-2008電磁兼容考核; |
電動汽車用驅動電機系統第2部分:試驗方法 | GB/T 18488.2-2015 | 10可靠性試驗、9.7電磁兼容性暫不執行。 | ||
3 | 電動汽車安全 | 電動汽車安全要求第1部分:車載可充電儲能系統(REESS) | GB/T 18384.1-2015 | 5.1.2(除乘用車和N1類車輛外的其他汽車)絕緣電阻測試條件,可在室溫條件下進行; 5.2污染度暫不執行; 5.3有害氣體和其他有害物質排放暫不執行。 |
電動汽車安全要求第2部分:操作安全和故障防護 | GB/T 18384.2-2015 | 6用戶手冊涉及項目暫不執行; 8緊急響應涉及項目暫不執行。 | ||
電動汽車安全要求第3部分:人員觸電防護 | GB/T 18384.3-2015 | 6.3.3電容耦合暫不執行; 7.2B(除乘用車和N1類車輛外的其他汽車)絕緣電阻測試條件,可在室溫條件下進行; 9用戶手冊涉及項目暫不執行。 | ||
燃料電池電動汽車安全要求 | GB/T 24549-200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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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 電磁場輻射 | 電動車輛的電磁場發射強度的限值和測量方法,寬帶,9kHz~30MHz | GB/T 18387-200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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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 電動汽車操縱件 | 電動汽車操縱件、指示器及信號裝置的標志 | GB/T 4094.2-2005 |
|
6 | 電動汽車儀表 | 電動汽車用儀表 | GB/T 19836-2005 | 4.2電磁兼容試驗結合GB/T 18387-2008標準的方法和要求進行。 |
7 | 能耗 | 電動汽車能量消耗率和續駛里程試驗方法 | GB/T 18386-20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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輕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試驗方法 | GB/T 19753-201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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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能量消耗量試驗方法 | GB/T 19754-20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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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 排放 | 輕型混合動力電動汽車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及測量方法 | GB 19755-201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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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 電動汽車除霜除霧 | 電動汽車風窗玻璃除霜除霧系統的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| GB/T 24552-2009 | 5.1.1除霜試驗環境溫度對于燃料電池電動汽車為-10℃。 |
10 | 純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 | 純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 | GB/T 28382-20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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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 燃料電池發動機 | 燃料電池發動機性能試驗方法 | GB/T 24554-200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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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 燃料電池電動汽車加氫口 | 燃料電池電動汽車加氫口 | GB/T 26779-20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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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 燃料電池電動汽車車載氫系統技術要求 | 燃料電池電動汽車車載氫系統技術要求 | GB/T 26990-20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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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料電池電動汽車車載氫系統試驗方法 | GB/T 29126-20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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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 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用連接裝置 | 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用連接裝置第1部分:通用要求 | GB/T 20234.1-20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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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用連接裝置第2部分:交流充電接口 | GB/T 20234.2-20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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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用連接裝置第3部分:直流充電接口 | GB/T 20234.3-2015 |
| ||
15 | 通信協議 | 電動汽車非車載傳導式充電機與電池管理系統之間的通信協議 | GB/T 27930-2015 |
|
16 | 碰撞后安全要求 | 電動汽車碰撞后安全要求 | GB/T 31498-2015 | 采用B級電壓的燃料電池電動汽車應符合本標準規定。 |
17 | 超級電容電動城市客車 | 超級電容電動城市客車 | QC/T 838-2010 | 5.1.3.1絕緣、5.2.1高壓電器設備及布線、5.3低壓電器設備及電路設施暫不執行。 |
18 | 插電式混合動力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 | 插電式混合動力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 | GB/T 32694-201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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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 | 電動汽車遠程服務與管理系統技術規范 | 電動汽車遠程服務與管理系統技術規范第2部分:車載終端 | GB/T 32960.2-201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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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動汽車遠程服務與管理系統技術規范第3部分:通訊協議及數據格式 | GB/T 32960.3-201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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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 | 定型試驗 | 電動汽車定型試驗規程 | GB/T 18388-2005 | 4.1.2、4.1.3電動車除霜除霧結合GB/T 24552-2009標準的方法和要求考核; |
混合動力電動汽車定型試驗規程 | GB/T 19750-20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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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級電容電動城市客車定型試驗規程 | QC/T 925-201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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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動汽車動力性能試驗方法 | GB/T 18385-200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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混合動力電動汽車動力性能試驗方法 | GB/T 19752-2005 | 9.7混合動力模式下的30分鐘最高車速暫不執行。 | ||
燃料電池電動汽車最高車速試驗方法 | GB/T 26991-201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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